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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阳江市正式发布了新的彩礼规定,旨在进一步推动婚嫁习俗的变革,减轻年轻人的婚嫁负担,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以下是新规的主要内容:
1. 取消强制彩礼:新规明确规定,彩礼金额由双方父母或当事人自行协商,不得强制要求高额彩礼。
2. 限制彩礼金额:彩礼金额不得超过当地平均家庭年收入的三倍,超过部分视为不合理彩礼。
3. 严禁变相彩礼:禁止以“嫁妆”、“彩礼返利”等名义收取高额费用。
4. 强化宣传教育:加大对婚嫁新风的宣传力度,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婚嫁观念。
5. 加强监管执法:对违反新规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新规的出台,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积极响应和拥护。许多家庭纷纷表示,新规有利于减轻年轻人的婚嫁负担,有利于促进家庭和谐。同时,新规也引发了社会各界对婚嫁习俗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在新的彩礼规定下,阳江市的婚嫁习俗正在发生积极变化。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选择以爱情为基础,摒弃陈规陋习,追求平等、健康的婚姻生活。相信在不久的将来,阳江市的婚嫁新风将更加深入人心,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举报 -
第一条 以婚姻为目的依据习俗给付彩礼后,因要求返还产生的纠纷,适用本规定。
第二条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一方以彩礼为名借婚姻索取财物,另一方要求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中,可以根据一方给付财物的目的,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接收人等事实,认定彩礼范围。
下列情形给付的财物,不属于彩礼:
(一) 一方在节日、生日等有特殊纪念意义时点给付的价值不大的礼物、礼金;
(二) 一方为表达或者增进感情的日常消费性支出;
(三) 其他价值不大的财物。
第四条 婚约财产纠纷中,婚约一方及其实际给付彩礼的父母可以作为共同原告;婚约另一方及其实际接收彩礼的父母可以作为共同被告。
离婚纠纷中,一方提出返还彩礼诉讼请求的,当事人仍为夫妻双方。
第五条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离婚时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是,如果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人民法院认定彩礼数额是否过高,应当综合考虑彩礼给付方所在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给付方家庭经济情况以及当地习俗等因素。
第六条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共同生活,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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