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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特困人员"可以"打工。
实际上,鼓励有劳动能力的特困人员通过劳动自食其力,是政府和社会对他们的关怀和支持方式之一,也是帮助他们摆脱困境、增强自尊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
以下是一些相关的考虑点:
1. "政策鼓励":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政策通常会鼓励有劳动能力的特困人员参与社会劳动,通过工作获得收入,减轻政府的供养负担,同时也让他们感受到自身的价值。 2. "劳动权利":特困人员与其他公民一样,享有平等的劳动权利。他们可以从事合法的、符合其身体状况和能力的工作。 3. "就业支持":一些地区可能会为特困人员提供就业培训、技能指导、推荐就业岗位等支持服务,帮助他们找到合适的工作。 4. "收入与保障": 打工获得的收入是"自己的财产",可以用来改善生活。 打工收入可能会"影响"他们领取的特困供养金或其他社会救助金额度。具体影响程度取决于当地政策规定,通常会设定一个扣除标准(比如,收入超过一定数额后,救助金会相应减少)。但这并不意味着收入全部被扣除,而是体现了“渐退”的原则。 特困人员如果参加了工作,通常也可以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 5. "劳动保护":特困人员在工作中同样享有《劳动法》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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